上海律协文化传媒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 “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》逐条精解”讲座

发布日期:2023-11-07 12:58:25   浏览量 :708
发布日期:2023-11-07 12:58:25  
708

         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》于2023年5月1日正式生效。新法相较旧法做出诸多调整,例如明确附加购物链接等购物方式的种草、评测属于广告且应标注“广告”;禁止在用户搜索政务服务信息时出现竞价广告;直播带货可能被定性为广告等,对互联网广告业务合规具有重大影响。逐条精解新法,应成为相关企业合规管理的必修课。

         来源:上海律协文化传媒业务研究委员会

名片二维码

联系电话:15821939998

联系邮箱:15821939998@163.com

办公地址: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2908室

Copyright © 2023 上海市兴欣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.
云计算支持 反馈 枢纽云管理